之前我们讨论过美国杰出人才移民EB1A审核的核心逻辑,而递交上去的文案作为重要的证据参考,是基础中的基础今天我们来更深入的谈一谈,申请文案的核心要点应该是什么。
EB-1A移民类别对于申请受益人最核心的要求是具备特殊专业才能,拥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美国移民局针对EB-1A给出的“十项参考条件”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审核者要通过申请者的这些证据材料,得出几点重要的结论,审批就很容易通过。这才是审批的核心所在。
因此申请文案需要围绕以下六个核心进行阐述:
1.申请人持续享有国家级或国际上的声誉;
2.申请人已经获得业内广泛认可;
3.申请人对所在专业领域做出过重大贡献且该贡献与本人密切相关或者是原创性的;
4.申请人已上升到其专业领域内一小部分的顶层位置;
5.申请人获得绿卡来美后会继续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
6.申请人的工作会持续利益美国。
一些申请者相信他们提交的申请案是在仔细阅读了移民局法规的基础上,他们觉得对于申请获得批准很有信心。事实上,移民局的书面法规只是让你了解了一个成功审批案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法规仅仅是列举了需要满足EB-1A移民类别申请的客观证据,而在具体审批过程中,审核官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即对于证据会自由、广泛地评估和判断。
因此我们再次诚恳地建议申请人,选择合规靠谱,实力雄厚的移民机构协助自己递案,不要对自己DIY过于自信,即使您特别符合条件,如果不能深谙移民局审核的规则,也可能被埋没,而一些在某个方面的软实力相对欠缺的申请人,找对了合作的移民机构,反而可以通过文案方面和递交材料逻辑方面的优势,成功获批。不是说实力不重要,而是在有实力的基础上,能让材料“会说话”“说对的话”,才能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