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EB-1A的最终申请阶段,申请人最担心的问题之一是是否应尽快对其进行处理。很多人都非常纠结,在这个节骨眼上犯难。今天,我将告诉您有关I-140加急办理的一切你想知道的事。
首先,只能在申请EB-1A时加急,而在申请NIW时不能加急,加急处理要求申请人额外支付1,410美元的加急费。
其次,您的申请将被转发到移民局的一个特殊部门进行审查,以确保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后的15天内给出批准结果;如果移民局在审查后签发了补充证明书(RFE),则也将要求移民局在收到补充材料后15天内提供最终处理结果。加急审理的最大的好处是,你可以很快知道移民局的批准,方便计划的下一个步行动。但是,事情总是有两个方面,加急审判也有其缺点:
1.在审案期间中,申请人收集并添加更多的证据是比较困难的。一旦补充信件被接收,虽然缺少的材料可以在补充信件中指定,申请人的准备时间将大大缩短。
2.入境处人员会在处理加急案件中更严格,案子会受到移民官刁难的概率会加大。
当然,有些人会问,如果你不加急,移民官就不会刁难你了吗?答案是无论是加急与否并不直接关系到移民官员的审判结果。我们只能做一件事,那就是尽可能充分地准备自己的材料。
一般来说,如果您的身份不在美国且即将过期,或者您必须在短时间内登陆美国,我们不建议您加急办理EB-1A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