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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M劳工证

发布时间:2020-08-31 复查时间: 2024-03-18 8737

劳工证概念介绍-immiknow


所谓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ion,简称LC)又称“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美国政府为了保护其国内的劳工市场,不受移民冲击,所制定的相关移民政策。换句话说, 劳工证是美国劳工部(DOL)给美国移民局(USCIS)的一个证明,证明如果该外国人在美国获得永久性工作,并不会夺走美国工人(美国公民,永久居民或某些有特殊工作许可的外国人)的工作机会。


而PERM(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 Process,简称PERM)则是美国政府于2005年3月28日制定的关于劳工卡申请的全新程序。根据PERM法规定,从2005年3月28日以后,所有的劳工卡申请,将不再采用以前传统的劳工证或RIR程序来处理,而必须通过PERM程序来提交。为区分传统的劳工证申请程序,我们又称当前新的劳工证申请程序为PERM劳工证申请程序,简称PERM劳工证。


劳工证的目的很简单,雇主为外国劳工申请劳工卡时,需进行一系列的招聘活动以测试工作市场,证明找不到符合最低标准的美国工人。换句话说,只要有符合最低标准的美国工人想为雇主工作,雇主就要去雇这个美国工人,而不能雇这个外国劳工。另外,雇用外国劳工不会损害其它美国工人的工资和工作环境,即雇主不可廉价雇用外国劳工。


劳工证适用人群-immiknow


根据美国移民法第规定,PERM劳工证是职业移民第二类优先(EB-2)和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EB-3)移民申请的必要步骤。唯一的例外是第二类优先中的国家利益豁免(NIW)移民申请,它不需要申请劳工证,即可直接申请移民。


以下类别的移民申请不需要申请劳工证:

1. 所有家庭类移民申请;

2. 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杰出人才移民EB-1),其中包括:

(EB-1A)杰出人才,(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EB-1C)跨国公司内部高级管理人员;

3. 职业移民第二类优先中符合国家利益豁免(NIW)的申请人;

4. 职业移民第四类优先: 即特殊移民,包括宗教人士等;

5. 职业移民第五类优先(投资移民EB-5)。


除此之外,以下类别的移民申请必须申请劳工证,才能进而申请移民:

1. 职业移民第二类优先但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者(专业/技术人才EB-2)   EB-2移民申请要求申请人是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学士学位另外加五年工作经验以上的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务领域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士(不寻求国家利益豁免NIW)。 
此类人士包括: 教师,工程师,电脑编程员,部门经理,分析师,财会人员等各行各业专业人士。

2. 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技术/非技术工人EB-3): 
EB-3移民申请要求申请人是拥有学士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熟练工人和无技能工人。 此类人士包括: 清洁工领班、电工、油漆工、水暖工、木工、泥瓦工、厨师等。


劳工证总体要求-immiknow


并不是在美国所有的工作职位都符合PERM劳工证的要求。劳工部对PERM劳工证申请的雇主和外国劳工都是有具体的规定。申请劳工证的最重要的条件,则是雇主的大力支持。为外国劳工提交PERM劳工证申请的雇主必须向劳工部证明:

1. 必须提供一个设置在美国境内的永久性的、全职的工作职位,而不能是半职的、兼职的;

2. 工作职位的要求必须是合法的正当的,美国工人可以申请,而不能是专门设定的特别要求,以此来拒绝美国工人。如果工作职位需要特别要求如外语能力,那么必须向劳工部提供足够的证据,说明此特别要求是出于业务需要(Business Necessity);

3. 提供的薪水必须符合劳工部的现行工资标准(PrevailingWage)的规定。即雇主必须愿意支付不少于其它作同样工作的美国工人的工资,而非雇用廉价外国劳工,影响其它美国工人的工资标准;

4. 提供职位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以及对该外国雇员的雇佣不会影响到美国工人。并且;

5. 必须进行规定的招聘活动,证明没有合格的美国工人(美国公民,永久居民或某些有特殊工作许可的外国人)能符合申请人的职位要求。


劳工证招聘要求-immiknow


随着新的PERM规章的实施,劳工部(DOL)对劳工证申请中的广告招聘要求作出了很多改动,以确保每个可能的工作机会都优先考虑美国工人而不是外国劳工。根据PERM规则对各项劳动力市场测试的时间要求,雇主必须在提交PERM申请之前的180天到30天之间,进行劳工部要求的规定招聘活动。招聘活动开始之後的第30日,是最早可以提交劳工证申请的时间,劳工证申请必须在规定招聘活动开始之後的180天之内提交,否则招聘活动过期失效。


PERM的规定招聘程序必须包含:

1. 在所在州工作就业信息系统上发布30天的招聘信息(Job Order),并保存发布的开始日期和结止日期的文件记录;

2. 雇主必须在该职位所在工作地点有普通发行量(GeneralCirculation)的报纸上,刊登两次周日版的工作招聘广告,并保存报纸上招聘广告的文件记录; 普通发行(General Circulation)是一个比较笼统的说法,而劳工部也一直也没有对此给出具体的标准乃至符合标准的报纸名单,其目的是让最多的美国人有机会看到招聘广告。在现实的操作中,稍有不慎,很容易就导致劳工部对劳工证申请的审查AUDIT;

3. 如果职位所在工作地点是属於没有周日版报纸的偏远地区,则雇主必须选择在当地有最大发行量的报纸上招聘广告;

4. 如果招聘的工作是一份专业工作(所有有学位要求的EB-2申请和大部分EB-3申请,即不包括技术工人),PERM规章要求雇主必须选择以下选项中至少三种方式,在之前提及的时间内进行招聘活动(至少一项活动应在申请提交前30日内进行):

(1)招聘会;

(2)雇主的网站;

(3)除了雇主网站以外的招聘信息网站;

(4)校园现场招聘会(通常针对不要求工作经验的职位);

(5)通过贸易或专业协会等组织;

(6)私人招聘公司;

(7)带有奖励性质的雇员推荐计划,如果其包含确切的招聘信息;

(8)在校园就业办公室发布招聘广告,如果该职位要求一定学位,但不要求工作经验;

(9)当地报刊,或者与该工作相关的报刊杂志;

(10)广播或电视广告。

5. 招聘广告必须包含的内容为:

(1)公司名称;

(2)应征者送达工作申请的方式;

(3)适当的职位描述;

(4)职位所在地理位置。


劳工证工资要求-immiknow


现行工资标准(Prevailing Wage,简称PW)是美国劳工部(DOL)根据劳工市场信息在某一时间段,某一地区,某一职位所得出的普遍工资标准。每一个职位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的现行工资标准大都会有所不同。


在PERM劳工证的申请时,美国劳工部要求雇主承诺支付给外籍劳工不低于Prevailing Wage的工资标准。其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是为了防止雇主雇佣廉价外籍员工,降低美国劳工的就业机会。二是保护外籍劳工的权益,保证其工资的水平。当然,Prevailing Wage的主要目的还是以保护本国劳工为基本原则的。


劳工证申请流程-immiknow


1. 雇主同意为外国雇员担保进行PERM劳工证的申请;

2. 与律师签订聘用协议;

3. 雇主填写PERM劳工证申请表格的申请信息,并提供该公司的情况,雇佣的职位的详细职责说明,招聘条件要求,和外国雇员自身学历,工作经验;

4. 律师根据雇主提供的公司情况,职位信息,申请人学历和经历,替申请人拟定一个符合劳工部(DOL)规定的最佳申请工作职务,工作职责,及广告词;

5. 律师从劳工部的工资决定机构(NationalPrevailing Wage Center)获得该职位的现行工资标准(PrevailingWage);

6. 在律师协助下,雇主按照劳工部规定步骤,在有关媒体上刊登广告,进行招聘活动,并作文件记录;

7. 招聘活动必须在申请提交前的30天至180天之内完成(有一种例外情形);

8. 雇主进行筛选和审查应聘者;

9. 如有需要,雇主需对合格的应聘者进行面试;

10. 雇主完成对所有应聘者的评估,总结招聘工作,并告知律师被雇佣和被拒绝人员的情况,同时提供相关拒绝理由的详细信息;

11. 根据雇主提供的招聘活动记录,律师协助雇主精心准备出一份详细的招聘报告,雇主需在该报告上签字;

12. 如果该职位没有合格的美国工人应聘,雇主方可以为外国雇员递交PERM劳工证申请;

13. 律师收集和准备劳工部所需的相关文件,通过互联网递交或者书面填写ETA-9089表格,递交精心准备的PERM劳工证申请;

14. 如果劳工部(DOL)认为雇主进行了规定的招聘活动,并未找到适合该职位的美国工人,劳工部将在大约45至60天内批准申请,有些申请可能会在几天内得到批准;

15. 如果劳工部(DOL)认为申请的条件还不足够或者是因为随机的抽查,可以要求进一步特案审查(Audit)该申请。雇主应该在收到劳工部发出审查信的30天内,向劳工部回复,并提供所需的相关文件。如果雇主未能在30天内递交要求的相关文件,劳工部不但会拒绝该劳工证的申请,劳工部甚至还有可能要求以后(最长2年)雇主需在其监督之下进行其它劳工证的招聘活动;

16. 劳工部完成对雇主文件的审查后,可能会批准劳工证申请,或者拒绝该申请,或者让该雇主在劳工部监督下的进行招聘程序。


劳工证批准以后-immiknow


在劳工证获得批准后,其雇主再为申请人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140职业移民申请。从2007年7月16日起,移民局规定了劳工证的有效期,其有效期是劳工证批准后180天。所有的劳工证在批准后,必须在批准后的180天之内向移民局提交I-140职业移民的申请,否则劳工证将失效。劳工证是I-140阶段职业移民申请的重要证明文件,如果该文件失效将无法提出职业移民申请。


劳工证与工作许可证的区别-immiknow


1. 劳工证是由美国劳工部发放的。它是一些职业移民申请的首要条件。而且劳工证是由美国雇主为其将来的外国雇员向美国劳工部申请的。其中,美国雇主是劳工证的申请者,而外国雇员则是受益人。自2005年3月28日开始,开始实施PERM(劳工证电子申请管理系统)劳工证申请。

2. 工作许可证是由美国移民局发放给那些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的一种允许其在美国境内工作的证件。在其申请的过程中,外籍人士是工作许可证的申请者同时也是受益人。另外,工作许可证并不限定明确的雇主。持有者可以为在美国的任何雇主工作。 


总结:劳工证并不能赋予外籍人士在美国工作的权利,但是工作许可证却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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