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想办理美国职业移民的申请人由于自身原因达不到EB-1杰出人才的条件,也没有EB-5投资移民的财力,因此不得不将希望放在EB-2和EB-3身上,那么这两类项目有什么区别呢?本文就全方面解读美国职业移民EB-2和EB-3有何异同。
先说不同之处,主要从以下这三个角度展开:
1.学历高低
其实,决定你能申请EB-2还是EB-3的最本质区别就在于学历,这一点移民局会在受理I-140申请时根据劳工证里job offer要求学历来确定。整体来说EB-2要求更高一些:雇主提供的工作岗位要求申请人至少达到硕士以上学历,或是本科加5年相关工作经验;而EB-3只要求学士学位或至少2年的技能经验,或不要求学历。
2.有无雇主offer
EB-3所有类别都必须要有雇主offer的,而EB-2中有一特殊类别,即NIW国家利益豁免,是无需劳工证和雇主支持的,可以由个人自行申请。申请人需证明自身能力和贡献符合美国国家利益即可。
3.排期长短
一直以来,EB-2的排期都比EB-3要快,导致EB-2的申请数量直线上升,而EB-3的反而名额供求没那么悬殊,所以现在EB-3的排期更短。不过也不保证后期如果有大批量申请涌向EB-3,EB-3的排期也可能会变慢,总之EB-2和EB-3的排期快慢和两者的供求关系变化紧密相关。
此外,如果你现在正在排EB-2,也可以选择多排一个EB-3。移民局是接受基于同一个批准的PERM而递交一份新的EB-3 I-140 申请的。如果已经到了EB-3的排期的话, 甚至可以直接递交I-485。
再就是相同之处,主要包括以下这三个方面:
1.相同的申请流程
-先是PERM劳工短缺证明;
-再递交I-140移民申请;
-最后递交I-485调整身份(境内)或者领事程序申请移民签证(境外)。
2.相同的雇主义务
-需为申请人提供的真实全职永久性offer(NIW除外);
-需做广告招聘以证明当前就业市场劳工短缺,没有能胜任这份工作的最低限度的美国人;
-需支付给申请人当地标准薪资;
-申请过程中,雇主要证明自己有支付薪水的能力;
3.相同的企业岗位设置
对于雇主的企业规模无硬性要求,但是工作岗位的设置要和公司业务规模性质相匹配。此外要注意,如果同时有EB-2和EB-3的雇主申请,须根据各自的要求和公司的情况,设置不同的岗位职责和要求。
以上就是关于美国职业移民EB-2和EB-3的相同和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