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出人才移民从名字上看就知道是一个高大上的移民方式,事实也确实如此,移民局给出了十项标准,即荣获奖项、协会会员、媒体报道、担任评审、独创性贡献、发表专著、重要角色、高收入、艺术领域销量成功、展示活动,但是申请人只要满足其中三种就可以申请。
大家在看到“杰出”这两个字的时候,就给自己做了判定,太高端不适合自己,大家之所以会这么认为,主要是因为都是对杰出的主观判断,而对具体的移民条件并不了解,其实也并没有你所想的那么高大上,下面一起看看具体要求。
具体来说,EB-1A对申请人的要求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获得过一项国际大奖,即诺贝尔、奥斯卡、普利策、奥运会冠军等;
2、达到EB-1A杰出人才10条要求中的3条:
(1)获得过国际级或国家级奖项;
(2)被主流媒体报道过成就;
(3)发表过论文、出版过专业书籍;
(4)专业协会的会员;
(5)担任过评委;
(6)在重要机构担任重要职务;
(7)作品举办过展览、展示;
(8)获得领域内超高的薪水或报酬;
(9)在行业内取得原创性、独创性成就;
(10)表演艺术取得商业上的成功。
如果申请人符合第一项获得过国际大奖的条件,那么直接可以被认可为杰出人才获得批准;如果申请人没有获得过国际性大奖,则以10项要求来做判断,满足其中3条及以上即可。
对于申请杰出人才移民的申请人来说,其很大一部分都是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符合10项标准里的3项。在你详细了解具体每小项后你会发现,不经意间你就满足了其中的那么几项,给你来了一份意外的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