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的移民法规定,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和体育方面获得过国家或者国际上赞誉的外国人才,是可以申请美国的EB-1A杰出人才移民美国的,稍微了解美国移民的人应该都知道,美国判断人才是否杰出有10项标准,一般来说满足三项就可以,那么这十项标准的比重都是一样的吗?最重要的有哪些?
首先就是申请人要在本领域中要有原创性的贡献,原创性贡献有两个标准,第一个是贡献是申请人本领域的,也就是说,如果申请人是IT行业的技术员,贡献在其他方面,那么就不能以IT技术员的身份申请,或者是该贡献不可用。第二个是贡献必须是原创并且重大的,简单来说就是之前没有发生,要在本领域产生巨大的贡献。但并不是所有的EB-1A申请人都要有举世的成就,简单来说就是申请人通过在本领域的一段时间,发现了一种理论和技术,这种技术极大的减少了成本,而且获得了很好的应用,对于该领域起到了很重大的贡献。
申请人要是本领域重要协会的成员,必须在本领域中有杰出的成就,如果仅仅是会员是不满足条件的,需要有国际或者国家级专业人士评选认可才可以。
其次就是申请人在享有盛誉的组织中担任比较关键的角色,领导力的权重是比较大的,也是申请该签证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
其实这只是其中比较重要的三项,但并不是一定要全部都满足,也不是说其他的七项就不重要,想要申请EB-1A,就是要证明自己足够的优秀,所以说材料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担心自己没有办法很好的准备,还是交给专业人士处理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