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由于工作、家庭、资金周转等问题,相当多的一部分移民乃至拿到公民身份的移民会选择离开美国,在中国或者其他的国家定居生活,对于已经在境外定居生活了好几年的而美国公民来说,他们能否为自己的家人递交团聚类型的美国移民签证申请呢?是否会因为不在境内定居影响到移民的申请?
根据美国现有的移民政策,只要你符合申请亲属移民的基本条件,属于该国家的永久居民或者是公民,都具备为符合条件的亲属递交移民申请的资格。
对于公民长期在国外生活的情况,对其为亲属申请团聚会造成影响吗?首先,各位可以明确一点,不会造成什么影响,但是也不排除某些分部的领事馆会特别关注公民与美国之间的关联,从而进行判断申请团聚之后,亲属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在该国家境内定居,以及是否会成为当地的公众负担。
一般来说,移民局会通过以下几种情况进行适当的判断,例如:予以担保的公民当前与美国的关联还有多少、该公民是否每年都会回到美国境内、该公民是否进行了申报海外税、公民是否在美国有银行账户、公民是否在美国还有其他的亲属关系等。以上这些均是可以在官网找到相关文件的判断依据,如果公民长期在境外定居生活,那么就需要格外注意以上几点要求,此外,需要注意的阶段还包括移民局USCIS或者国家签证中心NVC阶段。
另外,如果由于公民的报税不达标,需要找一个联合的担保者,那么该名成员一定要与申请者有着血缘关系吗?其实是不需要的,只需要符合以下两点,就有资格成为申请美国移民签证的联合担保人:满十八周岁且以公民/永居的身份定居在美国、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