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团聚类的移民通道当中,必不可少的文件就是出生公证书以及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可以说这些文件贯穿了团聚移民的整个申请过程,同时,在最终移民美国的面谈阶段也需要申请者携带相关的证明文件前往领事馆面谈,并核对。如果在出生的公证书上父母双方名字并不全在证明上面,出现父亲或母亲一方名字的缺失会影响申请的结果吗?
其实这个问题有不少人都来咨询过,单独从美国签证中心官网发布的材料清单当中来看,如果你的出生公证文件上只印有一方父母的名字,另一方不详,其实也是可以被接受的,不属于无效文件。关于此种情况,各位申请者可以选择根据注明的要求,检查自己的出生公证文件上的内容是否符合移民局的要求。
如果公证文件已经出具,且上面明确显示只有一方父母的名字,在与移民局的面谈过程当中需要注意什么呢?如何回答领事馆关于这方面问题的提问呢?通过分析一个简单的案例,大家就知道该如何应对了。若申请亲属团聚的申请者目前正在国内就读高中,在参加面谈的当天才发现公证书上面只有母亲一个人的名字时,那么他就仅需要将实际的真实情况如实与工作人员说明,只要所有的回答均是真诚的,就可以顺利通过面谈,而且移民局工作人员不会过于为难亲属团聚的申请者。
因此,当你发现出生公证文件上父母一方名字不详,仅需要将真实情况与工作人员完整且详细的说明即可,对移民美国的申请结果不会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