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在美国职业移民绿卡申请中,第一优先EB-1A由于其具备众多优势成为了大家优先考虑的移民途径。EB-1A也就是大家俗称的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申请美国杰出人才绿卡,必须在10条中满足3条,那满足之后,一定会获批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申请人在证明了自己的杰出性之后,还需向移民局证明的一点是:申请人移民美国之后,是否将继续从事该领域的工作,并且可以给美国带来实质的利益。这也像一笔生意,移民局在考虑给申请人绿卡后,申请人能给美国带来什么价值。
在移民申请提交之后,即使移民局认可了申请人满足了三条五条。但如果移民官感觉申请人的绿卡价值证明还不充分,也会导致补件,甚至直接拒绝。那么这一项通常应该如何证明呢?
现在的雇主或者未来雇主的解释信;雇佣合同;申请人自己写的未来的职业规划,以及移民美国怎样会让美国获利等等。
前两项需要写清楚工作的内容,要证明申请人移民美国拿到绿卡之后会继续从事该行业,最后一项可以通过详细的未来职业规划来写清楚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通过实际的例子来证明自己将所学到的知识怎样让美国获益。
但是在实际操作案例中,申请人大多都没有雇主或是雇佣合同,那就必须在第三条多下一些功夫。申请人要结合自己的情况,在移民律师的帮助下,完成能让移民局认可的职业规划。
申请绿卡的法律条文复杂且手续繁琐,申请人如果不想走弯路,一定要多比较找到一个合格的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稳妥地把绿卡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