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美国EB-1A杰出人才爆火出圈,有计划移民美国的人都纷纷开始上网查询申请要求,但是很多人对杰出人才四个字充满了充满了疑惑,那么美国EB-1A所说的杰出人才标准究竟是什么?
根据美国的移民法规有十项标准,申请人至少需要选取其中的3项来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是符合杰出人才初始要求的。
美国给出的十项标准看似繁复,但其实逻辑是很简单的,美国EB-1A是一种以能力为申请基础,以成就和声望为审批标准的移民类别,要求申请人凭借着专业能力,成就以及声望,和同行相比,具备一种特别非凡的专业能力,受认可的显著成就和持续业界的声望。
因为美国人认为,如果说你具备了这种能力,或者说对该行业有着重大的贡献,或者发表过一些颇有影响力的论文,专注,或者受邀评审过同行的工作,或者是一些专业协会严格认定的会员,或者而一些组织里扮演领导性或关键性的角色。简单来说,就是申请人因为自己的专业成就而被同行认可。
美国人也会认为,如果申请人具备了这种能力,那么就是应该被媒体关注,或者拿到过业内的大奖,或者作品被公开过。
美国人还认为,如果你具备这种能力,你还应该或收入远远高出同行,或取得商业上的成功。
综上所述,他们是通过“才”“名”和“利”,三个方面来判定你是否具备这种能力。
如果说你认为自己有可能符合资格,那么就不要害怕尝试,第一次最坏的结果就是被拒绝,即使被拒绝,你还可以继续努力,EB-1A的申请可以多次提交,每次会独立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