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大国往往对移民群体有着较为严苛的居住要求,被称之为“移民监”。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如果绿卡持有人(包括美国EB1A移民在内)在境外逗留超过180天,即被视为有意放弃绿卡身份,再次入境的时候,移民局会考虑他的移民身份,并有权对持绿卡者的意图进行质疑。
一、单次离开美国境内的时间不得超过179天
绿卡持有者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六个月,再次入境之时会被美国海关怀疑不是暂时性离境,无定居美国的意向,从而推定不符合永久居留在美国的要求。
所以每次离开美国的时间,最好不要超过179天(6个月)。但即便在179天(6个月)内返回美国,若只在美仅停留数日后再次离境,也很有可能会被认为不符合永久居留身份的条件。
二、充分准备暂时性离境证据
诸如:购买往返机票、申报年度个人所得税、美国雇主证明、持有美国官方批准的证件(驾照)、孩子在美国的入学证明、美国的房产证明等等,都要充分准备好。尽可能如期返回美国,若遇到无法控制的情况,还应提供相关的证据,因为它们会有力说明您与美国之间的连结。
三、住址更改需要及时上网更新信息
如果绿卡持有者在美国的居住地址有所更改,建议尽快告知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USCIS)。建议在搬家后的十天之内访问USCIS,提交AR-11表。
四、不得已离境超过180天,该怎么办?
绿卡持有者若预先知道须离开美国超过一年,那么在离境前应提前申请回美证,也常被称为“旅行证”。此类证件仅能在美国境内申请,申请人完成相应申请程序后,即可离境。
可见,即便大家通过美国EB1A移民途径拿到美国绿卡,也不意味着可以安枕无忧,同样需要满足居住要求以维持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