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判定自己是否符合美国杰出人才移民EB-1A时,都需要满足一项申请要求:即申请人必须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五大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并且其成果和贡献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
具备以上资质,你就是EB-1A的受众群体了。那么,申请人该如何判定自己的职业属于哪个领域,哪些情况是不能申请的呢?
事实上,在递交申请时,需要着重描述的是职业的细分领域,而不是具体职位。举例来说,这五个领域可细分为:
科学领域人才:科学家、院士、发明家、高级工程師、高级程序师、计算机专家、医师、医学家、正副教授、博士、博士后等。
艺术领域人才:画家、书法家、舞蹈家、音乐家、音乐指揮家、歌唱家、影星、名模、电視主持、影视导演、动画设计师等。
教育领域人才:特级教师,著名教育家、教育学学者、教育理论家等。
商业领域人才:企业家、贸易商人、管理专家、金融专家、媒体传播专家、公关专家、广告专家、品牌营销专家、市场销售专家、咨询专家、经济师等。
体育领域人才:运动员、教练员等。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EB1-A可申请的职业范围很广,但这并不代表你以“本职职业”为基础就能成功申请。
举个例子,如果你的职业是医生,而“医生”只是职业身份,不能作为领域去申请。因为如果你只是个普通的医生,仅有基本的职业能力,那你就只是治病救人第一线的实践操作者,不具备申请EB1-A的条件。但如果你还有医学领域原创性的贡献,像是发现/发明、发表过论文、获得过国家级奖励、媒体报道,或是行业协会会员、做过评审等,就能按照医学领域中具备特殊能力的杰出人才去申请EB1-A了。
也就是说,EB1-A的申请人在自身职业上必须要有一定超凡能力的水准,足以证明自己是该领域中少数的顶尖人物,而不能单纯是领域中普通“实践者”的身份去申请。